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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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2-05-19 17:27浏览数:

 

为切实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现场确认工作的疫情防控,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初审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请于5月31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我院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教育培养中心

材料邮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17办公室 0731-88872459 蘧老师

联系QQ2262665470

①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一式两份)

②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一式两份)

③《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须填写完整);

④同时所有申报学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并打印《学位证书认证报告》(一式两份, 2008年9月1日至 2018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位者);

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书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名,打印无效;

⑥《知情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4),需本人亲自手写“本人已知晓以上情况并自愿报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XX专业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如果将此文字插入表格打印则无效。

 

二、研究生院复审

学院将于6月6日之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材料及汇总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复审。

 

三、学费标准与缴纳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2.2万于确认时一次性交纳。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校学位办复审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财务处并申请开通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线上交纳通道,各学院通知学生在6月16日之前完成学费缴纳环节。

 

四、课程培养

各学院根据本年度同等学力申硕学生招生情况及时制定课程培养计划并有序实施,培养全过程要求有研究生办的老师具体负责管理。

 

五、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

采集电子图像和指纹信息时间待定。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教育培养中心电话:0731-88872459 ;88872935(蘧老师)

(二)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0731-88872219(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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