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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贤庆 教授

发布人:日期:2020-09-26 15:54浏览数:



文贤庆,清华大学哲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湖南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硕士研究生导师。主持国家社科、省社科和厅局级项目共8项,其中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1项(“实践行动的理由规范性研究”18FZX014),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道德观念的分析方法研究”14YBA255)和智库专家项目各1项(“湖南省迈向‘生态强省’发展对策研究”18ZWC18)。荣获湖南省第十二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3)。在《哲学动态》、《世界哲学》、《道德与文明》、《伦理学研究》等公开发表论文22篇,主要研究方向涉及科技政策与科技伦理治理、社会道德的规范性、环境治理、人工智能伦理等。在社会道德的规范性方面,主要通过分析康德、休谟和中国哲学有关伦理、社会的规范性思想,认为社会道德的规范性是个体能动者和集体能动者基于社会文化制度等构建起来的有关人类社会生活的规范性事实。在环境治理方面,主要通过分析不同文化和国家的制度表明环境问题的治理在于充分联合各方力量协商解决问题。在人工智能伦理方面,主要通过一种技术现象学的分析表明人工智能伦理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多方力量进行伦理与法制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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