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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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简介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项目,旨在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2005年2月,湖南师范大学获批成为全国第三批MPA试办院校。我校举办MPA充分发挥学校人文社会学科底蕴深厚的优势,在整合全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及其前身政治系近60年来为地方政府培养党政领导与管理干部的办学经验,从一开始就立足于树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精品意识,本着“坚持特色品质教育、打造公共管理高端人才”的办学理念,立足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与发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2013年,湖南师范大学顺利通过全国MPA教指委教学合格评估,获得B等级。我院目前在MPA专职教师中,已经参加过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咨询或项目研究者所占比例在90%以上;我院学员近年多次参加案例大赛,获得全国案例大赛优胜奖1项、省案例大赛二等奖、三等奖9项。据统计,目前毕业的MPA近三分之二不同程度地得到晋级和晋升。